
12月16日訊 歐洲法院就歐超案發布聲明,FIFA關于建立新賽事需獲事先批準的規定,符合歐盟競爭法。《馬卡報》解讀,歐洲法院的意見證明,盡管歐超可以自由創立自己的聯賽,但除了創建之外,不能在未經國際足聯和歐足聯授權的情況下,繼續參加國際足聯和歐足聯的足球賽事。
歐超推廣公司的首席執行官Bernd Reichart說:“總檢察長的意見是一個正在進行的案件中的一步,我們很高興第三方組織泛歐俱樂部比賽的權利得到承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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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法院:FIFA關于建立新賽事需獲批準的規定,符合歐盟競爭法
(eagl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