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人。斯塔德邁爾。格里芬。
都被說成是野獸扣籃怪。
這三人里:
雨人是最好的對位怪。
小斯是最好的得分手。
格里芬是最好的組織者。
從最后一個說起。
格里芬2013-14季,常規賽MVP選票第三,僅次于杜蘭特和勒布朗。這種常規賽第三人的高度,小斯和雨人都沒達到過。
那年格里芬場均24+10+4,是快船進攻的二軸心;保羅缺陣時,他也能維持進攻。
格里芬生涯助攻近三千。雨人生涯助攻一千七,小斯剛破千。
格里芬的助攻,比那倆加起來都多。
所以他是這三個人里,最好的進攻軸——格里芬運球緊湊,能跑一條龍,能砸扣,能策應,很全能。防守一向不咋地,但進攻綜合在常規賽挺好用。
問題來了:
那些年快船在季后賽,一向走不遠。大家都說保羅個子小年紀大了,不能在季后賽擔當攻堅任務。
那作為球隊第一鋒線的格里芬呢?怎么每到季后賽,他攻堅也不開?
格里芬沒有卓越的背打,尤其不太會右肩翻身投籃,只能左肩翻身努個勾手。
他早期又沒三分球能力,罰球還差。落下陣地戰,他很擅長中距離策應,但也只有中距離威脅。靠隊友傳球偷一個,他挺不錯;讓他拿球自己攻對面內線,尷尬了。
所以格里芬有點像韋伯:
狀元4號位,能傳球能策動,但季后賽打硬仗,就沒法指望。
格里芬后期越打越外面了,索性放棄襲筐飆三分了,也是件怪事。
小斯卻和格里芬相反。
他的長處就是轟得分,高效率得分,季后賽得分。
小斯襲籃狂魔,終結高效,而且中近距離沒有投籃死角。除了沒三分線射程外,禁區里任何一點接球,他都能給你咔嚓收工。
他沒什么背身技巧——每次背身接球,要么是左腰接球后翻身底線,要么是撤步面筐之后三威脅,大概隔三差五會來一個很別扭的勾手,《SI》的球探報告說他的勾手“很好預測”。但他的面筐技巧,是籃球史上頂尖的。當他撤步面筐三威脅時,交叉步左手運球突破拋射、順步沉肩發力突破,都有威脅。中投很穩,三分線內無死角,以及,他有長人們很少使得好的一招:他的中投不只是接球定點中投,運球一步擺脫后的中投,他也有——這個技能,只有德克和巔峰期KG跟他接近。
他與納什的擋拆,已經成了傳奇。他晃晃悠悠接近納什,一個側掩護,然后滑開,納什的傳球到了,對手的防守沒來得及就位;僅僅這一個瞬間,斯塔德邁爾已經在移動中溜開了腿,一個加速或者一個跨步中投——這是那些年太陽最高效的殺招,終極錯位。
生涯1593個扣籃,比格里芬1091個要多出五百個。45%的進攻籃下完成,殺傷力毋庸置疑。
格里芬快船時期季后賽比常規賽場均少一分,小斯太陽時期季后賽比常規賽場均高三分。
問題來了。
2004-05季,太陽每100回合丟107.1分。
2005-06季,太陽每100回合丟105.8分。
2006-07季,太陽每100回合丟106.4分。
2007-08季,太陽每100回合丟108.1分。
2008-09季,太陽每100回合丟110.2分。
2009-10季,太陽每100回合丟110.2分。
2005-06季發生了啥,太陽每100回合丟分低于106了?
答:那個賽季,斯塔德邁爾傷停整年沒打…………
一年后的2007年西部半決賽第一場,馬刺贏了太陽,鄧肯射丟了6個罰球,還是33分16籃板3封蓋。帕克22投14中32分穿梭籃下隨心所欲。
第二場太陽立刻贏了20分,為啥?
答:用了科特·托馬斯當中鋒,搭配斯塔德邁爾……
這也是為什么,2008-09季,太陽發神經用馬里昂換來鯊魚的緣故:
小斯的得分很好,但策應不太行;而他的防守,實在是不提也罷。
許多人愛念叨小斯2005年西部決賽打馬刺場均37分,但事實是:那個系列賽,馬刺4比1收工。
那個系列賽,鄧肯場均27分14籃板3助攻命中率53%,吉諾比利場均22分真實命中率是恐怖的60%,馬刺那個系列賽每100回合轟下118分,五場比賽馬刺拿下121分、111分、102分、106分和101分。
——之后的總決賽,馬刺就和活塞打出了什么84比69、97比76、81比74之類的比分。可見,不是那年馬刺進攻好上了天,純粹是太陽防守太稀爛。
那些年許多人都念叨納什防守不好,卻很少注意到:理該是球隊防守核心的中鋒小斯,防守端在干什么呢?
雨人巔峰期短,數據也不算多好看。1992-1999,差不多場均十八九分,八九個籃板球而已。
1994年超音速63勝,他是球隊第一得分手+籃板手,雖然被黑八了。
兩年后超音速64勝,他還是球隊第一得分手+籃板手,球隊到1996年總決賽,輸給天下無敵的公牛。
那個系列賽雨人場均23分10籃板,對面喬丹場均27+5+4。
有不止一個人認為,雨人,在場面上,是那個系列賽最佳。
接著是沒啥人在意的事實:
1997-98季雨人在騎士,場均18分9籃板3助攻帶隊進了季后賽。
有多不容易呢?
騎士首發后衛奈特和亨德森,兩個新秀;首發中鋒大Z,新秀;第六人安德森,新秀。
即,雨人帶著四個新秀,加一個射手佩爾森,進季后賽了。
簡直奇跡。
一年后他就生涯下坡路毀了,不提。
雨人數據不顯,但作用卓著,挺能贏球。為什么?
一是他防守好,比格里芬和小斯都好。這輩子大概除了1993年被巴克利打爆,其他對位攻防時,雨人都不錯。
二是風格問題。
如上所述,格里芬是個策應軸兼扣籃魔,小斯是個得分終端兼扣籃魔,雨人卻是個假裝4號位的5號位。
1990年代的球風,我們都懂:四大中鋒縱橫天下嘛。1993-94季NBA得分榜前五里四個中鋒,1993-95這兩年,大夢倆冠軍一個MVP,上將一個得分王一個MVP,尤因帶隊一個東部冠軍,鯊魚一個得分王一個東部冠軍。
沒中鋒的強隊,也得有個肌肉魔去籃下殺傷:太陽則巴克利,爵士則郵差。
超音速當時的中鋒,是約翰遜和帕金斯,湊個數罷了;鋒線群長人很多,比如史萊姆夫和布里考斯基,但主要擅長籃子和換防。
超音速的禁區攻防拼肌肉,主要靠雨人。
實際上1996年總決賽,公牛經常是靠中鋒朗利,而非我們熟悉的羅德曼,去對位雨人。
而雨人也確實能在超音速攻防兩端,起到中鋒的作用。
所以咯。
格里芬有更好的組織技巧,所以常規賽MVP能選票第三,但單打不夠硬,季后賽走不遠。
小斯有殺遍天下的終結得分能力,但防守不夠硬,所以太陽走到西決就算了。
雨人真能禁區攻防,所以他策動不如格里芬,得分不如小斯,但超音速能連年60勝,能殺到總決賽,只輸給公牛而已,也能帶一群新人進季后賽。
然而雨人場外又實在不自律,私生子一大堆,所以殞落得也快。
策動、殺傷、禁區攻防和自律,樣樣不落下,才可能走得更遠。
這玩意就是贏家全得,缺一塊就要掉下來。
NBA,尤其是需要肉搏的位置,就是這么殘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