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訊 昨日爵士1分險勝勇士,在最后兩分鐘共出現2個漏判,各自獲利一次。
1、在還剩1分50秒時,奧利尼克走步未吹罰,此為漏判。
2、在還剩1分21秒時,庫明加在掩護時進攻犯規,此為漏判。
除此之外,還有兩個備受爭議的瞬間,裁判報告顯示都吹罰正確。
1、在還剩16-13.3秒之間,在拿到球后,普爾舉起手臂,接觸到了走向他的奧利尼克的臉部。普爾有權獲得自己的垂直空間(即使他未出手投籃),他并未向奧利尼克伸出手臂,也沒有明顯試圖與其產生接觸。兩人的接觸是由于奧利尼克向普爾的空間移動過去,考慮到普爾未有投籃動作,不吹罰是合適的。如果要判犯規,那也應該是奧利尼克犯規。
2、在還剩6.9-5.5秒之間,亞歷山大-沃克利落地將球從普爾手中切掉,之后伴隨的手/手臂接觸都為視為無意的。爭搶球時,普爾與奧利尼克一同拼搶,進而產生了接觸,不吹罰也是正確的。